兩會提案:全國政協委員、廣東省政協副主席馬光瑜提出貨車嚴重超限超載應入刑。
直到現在,貨車超限超載現象都十分普遍,這種現象危害交通安全,對道路路面破壞嚴重,是一種危害巨大的行為。有數據顯示,全國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約10萬人,受傷50多萬人,其中50%的群死群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限超載直接相關。
因此,馬光瑜建議,在當前治理方法的基礎上,從刑罰、經濟、信用等方面綜合施策,治理超限超載。借鑒“酒駕入刑”的方法,將公路貨運嚴重超限超載列入危險駕駛罪的范疇,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。此外,他還提出,將超限超載行為納入誠信體系,對有關車輛、人員、企業、貨運源頭,實施聯合懲戒;對遵守道路交通運輸法規、信用良好的貨運車輛,在全國范圍內減免道路通行費。
為更有效地監管貨車超限超載,馬光瑜還建議設立或明確治理公路貨運超限超載的協調機構,強化權威和責任,統一協調公安、交通運輸、應急、城管、國土、建設、工業、質監等部門的相關職能。
貨車超載入刑的建議其實已經不是第一次在兩會上被提出了,此前,全國人大代表張瓊就連續5年呼吁把公路運輸第一殺手“貨車超載”入刑。
2016年12月,交通運輸部部長李小鵬建議,要加快研究推進將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列入危險駕駛罪的范疇。
“超載入刑”再次被提,可見這個問題的關注度沒有下降,反而越來越被重視。
對于這個問題,卡友們也持有不同意見,有人認為超載入刑就如同“酒駕”一樣,有了嚴格的標準,正常人都不會去逾越,而處罰對象從源頭抓起,這樣整個運輸業的大環境也會好起來。
當然也會有卡友覺得不超載根本掙不了錢。